根据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严格教学秩序的要求,为推动和提高促进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教管理办法:
一、实行专业课程教学质量评教,是严格教学管理、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全院专任教师务必严谨治学,积极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
二、教学质量评教分为学院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种形式,由学院办公室具体安排和组织。
三、每学期教学总课表内的全部课程均为评教课程,评教的具体实施应于受评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故变更须报经学院院长批准。
四、学院领导、同行及学生评教的内容与标准,按《时尚艺术学院专业课程教学质量评教表》所列范围及内容执行。
五、评教内容共分25条,优秀分值为评教表分值栏内所标的满分值,其他各项分值依次递减1分。
六、评教人员应对受评课程予以总体的评价,并提出具体建议。
七、受评课程的总体评价根据评价栏内不同等级的评定情况在全部评教条件中所占的百分比确定。
八、学生评教表由学院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填写评教总表后存档,学院领导及同行评教直接归类存档。
九、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时尚艺术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