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前准备
第一条任课教师应认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教学)计划,明确所授课程在培养过程中的定位和作用,认真研究所授课程教学大纲。
第二条认真钻研教材,选用所授课程教材的补充材料、掌握教材与所授课程的内在逻辑与结构体系;准确理解和掌握所授课程相关理论,明确各章节的重难点,努力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如新开设课程,开课标准须参考湖美教学字<2024>46号《湖北美术学院新开设课程准入标准》,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审批后方能开课。
第三条提前制定所授课程的授课计划,认真编写课程教案,设计好科学合理的教学过程。教学大纲及教案编写标准参考湖美教学字<2024>47号《湖北美术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48号文《湖北美术学院本科课程教案质量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每学年开课前动态调整课程PPT,开课前由各教研室进行课程打磨,确保体现学院专业特色、办学理念。
二、课堂讲授
第五条任课教师进入课堂要求着装整洁,注重仪容仪表;上课讲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语言表达准确。
第六条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材料内容进行授课。每节课程开始前需要对上节课的重难点进行回顾,课程结束时需要进行总结并划定预习范围。
第七条讲课要根据所授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因材施教,抓准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疑点。课程需要将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结合,同时注重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
第八条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改进讲授方法,紧跟本学科最新成果和社会发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平衡。
三、课后辅导
第九条任课教师应认真准备,做好课程辅导答疑工作,辅导答疑以个别进行为主;辅导答疑可以专门安排时间、地点开展,也可通过网络在线等现代化手段进行。
第十条任课教师要帮助学生解决疑难课程问题,启发学生思考。对存在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当等困难的学生,应予重点辅导,助其改进学习方法。
第十一条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布置适量作业并确定好作业内容、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成绩评定标准参考湖美教学字<2024>31号《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