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简介 组织机构 专业介绍 规章制度
时尚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45      阅读次数:

第一条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用餐及大声喧哗,禁止与课程或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二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台账,根据实验室仪器设备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

第三条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按规定存放与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其它污染化学物品,切实做好防盗、防爆、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确保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

第四条各实验室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带有高压电的设备或闸门应张贴警示标志,同时做好防护措施。禁止超负荷用电,定期报告并按规定检修用电设备设施。

第五条凡存在有害气体、飞尘、废渣、废屑排放的实验室应按照规定要求安装通风、排气等设施,配齐实验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各实验室应注意保持日常室内外清洁卫生,禁止在实验室堆放杂物或个人物品。实验教学工作结束后,使用师生应及时整理并清洁所使用的设备、工作台等,切断水、电源,清理实验垃圾,打扫实验室卫生。

第七条实验室门禁和钥匙应安排专人负责保管,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实验室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入学校实验室的师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九条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应对实验室使用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第十条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以上原则,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具体安全卫生管理细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