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美服装设计系文件
服教字[2012]第01号
服装设计系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引导者、组织者、协调者和促进者,是学校管理学生工作的的助手,是沟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桥梁。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促进我系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班主任以专业课教师任职,有利于学生及时了解专业知识,做好人生规划,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是教书育人的具体体现。班主任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实际出发,创建健康向上、管理科学、富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班集体,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指导学生制订正确的人生发展规划,及时发现和把握学生发展的潜能,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提高,促进每一位学生主动全面和谐发展。系党总支负责班主任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指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管理机制。
第二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一条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学生手册》的规定。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关爱每一个学生,营造健康和谐的班级氛围,努力使本班成为一个尊师重教、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集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健康的发展。
第二条 认真组织、积极带领本班学生完成学校和系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协调学生与任课教师的关系,并以专业教师的身份,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专业知识。
第四条 注重学生的安全教育、职业素养的培养、心理教育的指导、行为养成训练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自觉搞好校园环境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第五条 注意培养选拔学生干部,指导班委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教育学生合理支配课余时间,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抓好班集体建设,创建优良学风和先进班级。配合做好学生党组织建设工作。
第六条 做好班主任常规工作,应积极做好上课考勤、学生宿舍和各种集体活动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 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和国家奖助学金、校“三好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评比工作,学生平时突出的优、缺点要做好记录,认真做好学生情况的综合统计。
第八条 认真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毕业签约工作。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和“双向选择”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
第九条 采用家访、电访、约见等方式与家长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汇报,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指导家长正确配合学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