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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0:00      阅读次数: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事宜可由系秘书负责传达、协调及反馈;

2、作为教研室各项工作具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教研室全面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且不得随意推诿、缺席;全面负责所属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课程设置,各类教学及科研成果统计汇总;全面负责教研室档案的建档、整理、汇总。

3、积极调动、组织教研室所属教师完成院系下达的教学、教改、各类工作考核及其他任务,并汇总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交系秘书存档;

4、根据院系要求和安排,组织制定或修订本教研室所属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全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

5、督促所属教研室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讲义,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及课后总结,并按二级管理考核目录要求递交各类教学资料;

6、组织开展本教研室的教研、讲座、交流、考察、听课等学术活动,并须提交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照片等内容的报告总结于系秘书;

7、主持制定课程结课考核标准,协助系办公室组织各门课程的考试评分、结课展览,并作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展厅布展守则;

8、组织完成院系下达的各项创作、科研任务,指导所属专业学生的赛事任务。

9、负责检查本教研室的教学考情、教学进度、教学质量,并及时向系领导或系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和有关意见;

10、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制定并提交每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11、严格按照教学工作组织结构图(附一),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附一:

教研室负责人:

服装设计系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