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系教师岗位职责责任书
为加强我系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科研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二级管理考核相关指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说明
(一)本岗位职责适用于全系在编且正从事各类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本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将直接与年终的各类奖惩关联。
二、基本要求
(一)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服从系部领导以及教研室主任下达的各类教学工作安排。
(三)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兼任学生班主任工作。
(四)在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五)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按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规范的教案。
(六)课程结束一周内,按照系内要求保质保量提交各类结课资料(见附件)于教研室主任。
(七)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赛事,认真辅导,做好赛事记录,并于赛事结束2天内提交全套资料(赛事简介、获奖情况、照片、新闻通稿等)于系秘书。
(八)每年邀请1名以上本专业国内外专家学者来系讲学或授课,并做好事前申请,时候资料整理工作,讲座结束1天内提交全套资料(专家简历、讲座内容、照片、新闻通稿等)于系秘书。
(九)课程结束一周内批改完作业,登陆成绩于教务系统内;发放作业于学生,优秀作业留存并拍照片交教研室主任;需要办作业展的课程,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系部布展守则进行布展。
(十)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 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本办法从教师签订责任书之日起执行,若有疑问可咨询系办公室。
教师责任人(签字):
服装设计系
2013年1月